一、父母离婚法院判给父亲怎么办
若父母离婚后,经法院判定将子女交由父亲监护抚养,然而母亲却对此裁定持有异议,认为其无法满足子女最佳福利待遇之需求,亦或是存在一些未被正确解决的问题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之法规,母亲有权提出重申申请。
倘若母亲能够提交全新的证据来证明父亲缺少抚养孩童的能力,或者是原先的判决结果基于不真实的证据,那么母亲便可有资格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重申申请。
在实际操作流程中,母亲需要准备充足的证据及详细的论证,详细阐述原有的审判结果的缺陷之处,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依序向法院提交重申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父母离婚抚养权归谁怎么判
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权裁定:未满两周岁一般归母,除非有特殊状况。满两周岁以上,综合考虑父母经济、环境、教育等,判归能提供更优条件一方。满八周岁,充分尊重孩子个人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父母离婚抚养费没给可以告吗
若在父母离婚之后,监护人未能履行其支付抚养费用之义务,那么作为被抚养人或者直接承担照顾子女责任的一方,便有权依法提起诉讼。此举旨在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使他们能够获得相应的生活与教育条件的支持。不付款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规条例,也背离了离婚协议中的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1条,若母亲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判决不满,认为判决未能保障子女的最佳利益或存在问题,她有权提出再审申请。母亲需准备新证据,证明父